住宅电梯坏了,谁出钱修理?
有读者来信问,小高层的电梯坏了,如要更换谁负责,谁出钱?住宅楼电梯是属于配套的基础设施吗?我市物业维修资金是不是专款专用的?挪用了咋办? 针对读者疑问,8月24日,记者专门来到衢州市房管处采访了物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。工作人员回答说,根据《衢州市区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住宅楼电梯属于房屋公用部位的设备设施。小高层电梯坏了,如电梯在保修期间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;如在保修期满后,其费用则从综合服务费中开支,也可从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利息中开支。如果电梯需中修、大修则要动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本金,这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或者小区业主认可。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指用于房屋的公用部位、设备和住宅区内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小修以上的维修、更新。该资金专款专用,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不得分割给该住宅个人或小团体,不得自行提取、挪作他用。《衢州市区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规定:违反本实施细则,造成物业维修专项资金流失,使用不当,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、经济责任;贪污、挪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,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。 |